变“坏”了,就能做成更多的事?
DAY 458
至少日更1000天
有一个现象,不能说很普遍,但确实是存在,
是什么呢?认为一个人要想成事,一定得足够“坏”才行,
甚至在总结自己的败绩时,往往会说这么一句话:
我当时要是再狠一点,再坏一点,或许就成了。
每当听到这句话,我都觉得很无语,
把“变坏”等同于“做成事”的原因,
就跟天真的认为天底下,除了黑乌鸦,就只有白乌鸦一样可笑。
说一个前几天的案例吧。
事情的大致经过是,某个群里有人询问办理某家银行港卡的事,恰好我之前确实办过,就随口说了一下情况,
他加我微信好友让推荐,我就推了自己上次办理港卡的经理。
但准备发名片的时候,我突然想起来这个港卡是需要50万存3个月,但港卡的下卡周期是1个月左右,
于是在我追问之下,她承认打算下卡之后就撤资,并且引用群里有人说的另一句话:
卡也下了,就算把钱转走银行又能怎么样?
这时候我其实都已经和银行经理联系了,但考虑后,还是没有继续推荐。
我不评论想办卡的人他的想法的对错,单纯从事情本身来看,这个内地推荐办港卡的原委是这样的:
首先,内地见证办港卡的资源,肯定是稀缺的,而且内地行推荐的要求是理财客户,也就是50万3个月。
客户资金存入,内地行才会把他们认为的优质客户推荐给香港,香港会根据推荐开立户口。
这是基本流程,再说说利益的事。
稀缺资源用来交换,是很正常的用途,这个稀缺资源就是办理港卡的名额,以及50万。
内地行用这个资源换的是存款业绩,办卡的人是用自己的钱换的港卡名额。
在准备进行资源交换的时候,就等于双方有了一个默认的交换利益的契约:我帮你提高业绩,你帮我办卡,
当港卡办下来了,等于银行完成了契约,但提前撤走,却等于毁坏了这个契约,
说好听点,就是没有契约精神,实际上就等同于过河拆桥。
那这种没有契约精神的人,我敢和他打交道吗,真的不敢。
从资金利用的时间成本上来看,提前撤资肯定是降低了成本,
那为什么这种我个人认为不合适的行为,反倒表面的效果更好呢?
仅仅只是“人要是能狠下心,就能做成更多的事?”
其实根本不是,这个世界是平衡的,
我们想得到什么,就必须用等值甚至超值的东西做交换,
看起来这种行为得到的更多,比如多了2个月50万资金的使用,
但实际上,却失去了契约精神和信用,也降低了自己的底线,这时候再想想,究竟哪个的成本更低?
最后说说“我卡都办下来了,就算把钱转走,银行能拿我怎么办”这句话,
银行确实不能拿你怎么办,银行也确实是唯利是图,也确实在存款理财上坑了不少老百姓,
但这些貌似也不能成为随意违反契约精神的理由吧?
因为他坏,所以我要更坏?
孔夫子只说过以德报德,以直报怨,可没教过我以怨报怨。
还是那句话,人各有志不可强求,我当然没有资格去评论人家做法的对错,
但就事论事来说,我确实不敢和不守承诺的人打交道。
生财有术的亦仁说的一句话:做体面的生意,赚长久的钱。
我真的非常认同。


观想兔
历史学博士
长期写作者
二级市场套利者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