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人钱财,分人钱财
DAY 716
至少日更1000天
昨天日记里,写到了这样一个看法:
人的认知会是会变化的,而且这种变化,在当时当局者而言,未必就能知道是好是坏,是进是退。
比如我两个月前对stepN的看法是,这就是个区块链版的趣步,不是新的gamefi,
但时过境迁,无可否认的事实反而真的刷新了自己的认知,觉得如果单纯从“非货币性收益”的角度看,stepN或许真的是gamefi新范式。
另一个关于认知的变化,是受人钱财与分人钱财。
举个例子,之前有个普通的朋友,平素并没什么联系,只是在年节时发了个红包,祝贺新春之喜,
当时我的选择是,觉得自己无功不受禄,无故受人钱财,哪怕只是不多的钱财,也等同于欠了人情,
再者受人钱财,也总得还人钱财,一来一回,又非熟面,属实无趣,干脆委婉推掉。
后来和朋友聊天时,他的观点是,无论是普通朋友也好,关系熟稔的朋友也罢,
对方主动发红包,其实是希望获得一个链接和交集的机会,未必是希望你欠什么人情,
如果你直接推掉,或许是出于自己心安,但反而显得自己不近人情,也不利于自己交际。
再说分人钱财。
依旧举自己的一个例子,我前两天把自己所有的起源龙都按照3龙一号的原则分出去,
这样虽然表面上看,是收益最大,但我压根不可能花那么多时间天天去玩,
于是想了个法子,找那些平时闲工夫多的朋友,将这些号丢给他们去玩,赚多少也归他们。
虽然一个账号每天收益很有限,一天也就三四十块钱,但积少成多,若是狠下心舍去了刷剧打麻将玩LOL的时间,二三百块还是有的,
这当然不是我无辜发善心,更不是损己利人,而且有几个缘由,
第一账号与钱包地址分开,拿到了账号,并不能对钱包里的NFT和资金有所动作,并没有损己;
第二我放着也是闲置,反不如拿自己用不到的东西去做顺水人情。
至于自己这么做,也是存了第三个心思,就是实在太耗时间,天天打也觉得累,
其实这种懒惰,多少也确实说不过去,反倒想起来星爷的那句话:


观想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