赚钱聚人,亏钱验人
DAY 698
至少日更1000天
或许是之前看德剧《暗黑》看的太多了,以至于夜有所想,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。
我之前给自己定了一个“五年之期”,希望在博士毕业的五年后,无论是在原本的专业领域找工作,还是选择中年改行,都能有一定的起色。
如果真的接受清贫,甘于做一位两袖清风的人民教师,那就在五年里多写几篇拿得出手的、严肃意义上的学术论文和专著,最好还能混一个副教授、副研究员之类的职称,
如果选择改行,那就想办法多赚钱,暴富最好,小富尚可。
恰好在梦里,似乎就看到了这样一个人影,五年之后的我。
无论是突发奇想,还是天方夜谭,对照着五年之后我可能的样子,反而更容易想通眼下的问题。
比如寻找同行人这个问题,我之前总想的是,一起赚钱是找不到真正的同行人的,只有一起亏钱才可以。
但问题,想要找到真正的同行人,前提是必须要有同行人。
怎么找到志同道合的同行人呢?就只有一个办法:一起赚钱。
再说具体一点,其实就是彼此之前有利益牵扯,和宋思明说的那样,所谓的人际关系,肯定是牵扯越多越熟络,越不用反而越生疏,
比如我突发急用,需要借10eth,如果在此之前没有任何的、基于信任的资金往来,这种借用其实很难实现,
但如果在此之前,两个人曾经一起赚过钱,彼此双方都有一定的了解,那资金的临时借用,就成了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。
同样的道理,如果两个人一起赚过钱,甚至赚过大钱,才能在偶尔亏钱的时候互相谅解,
但如果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共同获利的经历,蓦然亏损,正常人都是会有所怨言的,
无论是自怨自艾,还是迁怨于旁人,但这种负面情绪是免不了的,与个体的人无关,人性如此而已。
所以赚钱聚人,亏钱验人。
话说回来,虽然这大半年以来错失了无数次机会,但如果真要自我安慰的话,也可以说每次的错失良机,都给了自己一次反省和进步的补偿,
在错过足够多的机会后,或许真的能抓住那次足以一次顶十年的良机。

观想兔